| 发布日期:2025-04-17 03:25 点击次数:153 |
3月21日,重庆全市中小学研学实践工作会在红岩革命纪念馆举行,会议发布《中小学研学实践工作指引》(以下简称《指引》)。《指引》提出,全市中小学要把研学实践纳入学期教育教学计划,研学实践按照自愿参加方式组织,对强制要求或通过扣除学分、影响综合素质评价等方式变相强制学生参加的行为进行纠正和制止。
《指引》明确,中小学校研学实践要坚持学校主导地位,鼓励学校自行组织开展,原则上在学校行课期间组织实施;研学实践组织要坚持做到“活动有方案,行前有报备,安全有预案,过程有监督,成效有评价”。学校出行前要告知家长活动安排及费用明细,征询家长意愿;学校应至少于活动实施前10天将活动计划报区县教育部门审查,出境或其他特殊研学实践活动应由区县教育部门报市教委备案。
在规范收费管理方面,《指引》提出,研学实践按照自愿参加方式组织,区县教育部门要对强制要求或通过扣除学分、影响综合素质评价等方式变相强制学生参加的行为进行纠正和制止,学校应对未参加的学生做出正常教学安排。研学实践收费要体现公益普惠原则,对家庭困难的学生应给予适当的优惠或减免;研学实践收费项目仅限于交通、门票、食宿、场地、有关耗材(服务)、保险费。
在规范基地管理方面,各区县要牵头建立属地中小学社会实践教育基地的评定、退出机制和评价体系,实行基地分级评估和动态退出管理,市、区两级定期开展复审。基地要对工作人员常态化开展未成年人保护、法律法规、师德师风、实践技能、应急救护等通识培训;各区县教育部门要主动协同公安、交通、消防等部门,每年定期对属地基地课程设置、服务质量、人员配备、实践效果、群众满意度等进行实地督导检查。
《指引》还提出,要提高课程质量。研学实践活动主题要促进书本知识和生活经验的深度结合,发展学生适应未来生活所需的必备品格、关键能力和正确价值观;学校要把研学实践纳入学期教育教学计划,并报区县教育部门备案。学校要结合教学实际、学龄特点设计和实施研学课程,促进学生学以致用、知行结合。
此外,全市要推动打造“红岩思政”研学地图,持续推出精品研学实践线路和课程。各级教研机构要充分发挥专业优势,主动参与设计、指导研学实践课程,评估反馈研学实践效果。各区县要充分利用本地文化教育资源,持续打造一批研学实践活动品牌,推动建设实践育人“社会大课堂”。